隋唐嘉話下
武后以吏部選人多不實,乃令試日自糊其名,暗考以定等第。判之糊名,自此始也。
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、《紺珠集》十《嘉話》。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亦載此條,唐蘭考為誤入。
武后時,投匭者或不陳事,而謾以嘲戲之言,於是乃置使先閱其書奏,然後投之,匭院有司,[一]自此始也。
《廣記》一八五引《異纂》,與上條相連。《唐語林》五亦載此事,其下尚有一段文字,出封氏聞見記。
[一]「院」原作「中」,據《廣記》改。《唐語林》此二句作「然後投之匭,匭之有司」。
徐大理有功,每見武后將殺人,必據法廷爭。嘗與后反復,辭色愈厲,后大怒,令拽出斬之,猶顧曰:「臣身雖死,法終不可改。」至市臨刑得免,除名為庶人。如是再三,終不挫折,朝廷倚賴,至今猶懷之。其子預選,有司皆曰:「徐公之子,豈可拘以常調者乎?」
亦見《唐語林》卷三方正門。
皇甫文備,武后時酷吏也,與徐大理論獄,誣徐黨逆人,奏成其罪。武后特出之。無何,文備為人所告,有功訊之在寬。或曰:「彼曩時將陷公於死,[一]今公反欲出之,何也?」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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曰:「汝所言者,私忿也;我所守者,公法也。安可以私害公?[二]」
亦見《唐語林》卷一德行門。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亦載此條,唐蘭考為誤入。
[一]「曩時」二字,據《劉賓客嘉話錄》補。《唐語林》作「曩」。
[二]「可」字據《劉賓客嘉話錄》、《唐語林》補。
李昭德為內史,婁師德為納言,相隨入朝。婁體肥行緩,李屢顧待不即至,乃發怒曰:「叵耐殺人田舍漢!」婁聞之,反徐笑曰:「師德不是田舍漢,更阿誰是?」婁師德弟拜代州刺史,將行,謂之曰:「吾以不才,位居宰相。汝今又得州牧,叨據過分,人所嫉也,將何以全先人髮膚?」弟長跪曰:「自今雖有唾某面者,某亦不敢言,但拭之而已。以此自勉,庶免兄憂。」師德曰:「此適所謂為我憂也。夫前人唾者,[一]發于怒也。汝今拭之,是惡其唾而拭之,是逆前人怒也。唾不拭將自乾,何若笑而受之?[二]」武后之年,竟保其寵祿,率是道也。
《廣記》一七六引作《異纂》。亦見《唐語林》卷三雅量門。《小史》本此條無「師德弟拜代州刺史」以下一節。
[一]《廣記》無「前」字,下同。
[二]《廣記》「若」作「如」,下有「弟」字,則此句當於「如」字斷。
武后初稱周,恐下心不安,乃令人自舉供奉官,正員外多置裏行,拾遺、補闕、御史等至有「車載斗量」之詠。[一]有御史臺令史將入臺,[二]值裏行御史數人聚立門內,令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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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下驢,[三]衝過其間。諸御史大怒,將杖之。令史云:「今日之過,實在此驢,乞先數之,然後受罸。」御史許之。謂驢曰:「汝技藝可知,精神極鈍,何物驢畜,敢於御史裏行!」於是羞而止。
又見《說郛》二一《嘉話》、《說郛》六七《異纂》。《廣記》二五四引作《國朝雜記》,《御覽》九○一引作《國朝傳記》。
[一]「等」原作「符」,據《說郛》六七改。
[二]「臺」原作「室」,據《廣記》、《說郛》六七改。
[三]「不」字據《廣記》補。
武后臨朝,薛懷義勢傾當時,雖王主皆下之。蘇良嗣僕射遇諸朝,懷義偃蹇不為禮,良嗣大怒,使左右牽拽,搭面數十。武后知曰:「阿師當向北門出入,南衙宰相往來,勿犯他。」
武后使閻知微與田歸道使突厥,歸道還云:「突厥叛。」知微爭之。后乃令知微多持金帛,以武延秀往聘其女,突厥果留使者而入寇,尊知微與可汗等,以示華人,大破趙、定等州,自河以北騷然。朝廷以為知微賣國,乃族閻氏。知微不知,無何逃還,武后業已致戮,乃云其惡臣子所嫉,賜百官甘心焉。於是兵刃交下,非要職者,或不得其次云。
武后初為明堂,明堂後又為天堂五級,則俯視明堂矣。未就,並為天火所焚。今明堂制度卑狹於前,猶三百餘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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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通鑑》二○四《考異》引作《小說》。
武后為天堂以安大像,鑄大儀以配之。天堂既焚,鐘復鼻絕。至中宗欲成武后志,乃像令短,建聖善寺閣以居之。今明堂始微於西南傾,工人以木於中廌之。武后不欲人見,因加為九龍盤之狀。其圓蓋上本施一金鳳,至是改鳳為珠,羣龍捧之。
武后將如洛陽,至閿鄉縣東,騎忽不進,召巫,言晉龍驤將軍王濬云:「臣墓在道南,每為樵者所苦。聞大駕今至,故求哀。」后敕:去墓百步,不得耕殖。至今荊棘森然。
《廣記》二八三引作《國朝雜記》。
將軍王果嘗經峽口,見一棺於崖側,將墜,使人遷之平處,[一]得銘云:「更後三百年,[二]水漂我,臨長江,[三]欲墮不墮逢王果。」
宋邵博《河南邵氏聞見後錄》三十引作《隋唐嘉話》。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。事見《廣記》三九一「王果」條,無出處,文字不同。李瀚《蒙求注》中、《御覽》五五九引作《神鬼志》,亦異。
[一]「處」原作「遽」,據《類說》、《邵氏聞見後錄》所引改。
[二]《類說》、《邵氏聞見後錄》無「更」字。
[三]「臨長江」三字,《類說》、《邵氏聞見後錄》及《廣記》等均無。《御覽》有「至長江垂欲墮」一句。
張易之、昌宗初入朝,官位尚卑,諂附者乃呼為五郎、六郎,自後因以成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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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廣記》一八八引作《異纂》。
張昌儀兄弟,恃易之、昌宗之寵,所居奢溢,逾於王主,[一]末年有人題其門曰:「一絇絲,[二]能得幾日絡?」昌儀見之,遽命筆書其下曰:[三]「一日即足。」無何而禍及。
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。《廣記》一八八引作《異纂》,與前後兩條相連。
[一]「主」,《廣記》作「者」。
[二]「絇」,《廣記》作「兩」。
[三]「命」原作「下」,據《廣記》改。
張昌宗之貴也,武三思謂之王子晉後身,為詩以贈之。詩至今猶傳。
以上三條,《廣記》一八八合為一條,出《異纂》。
補闕喬知之有寵婢,為武承嗣所奪。知之為綠珠篇以寄之,末句云:「百年離別在高樓,一旦紅顏為君盡。」寵者結於衣帶上,投井而死。承嗣驚惋,不知其故。既見詩,大恨。知之竟坐此見構陷亡。
沈佺期以工詩著名,燕公張說嘗謂之曰:「沈三兄詩,直須還他第一。」
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、《紺珠集》十《嘉話》。《御覽》五八六引作《國朝傳記》,《廣記》二○一引作《異纂》。亦見《唐語林》卷二文學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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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后遊龍門,命羣官賦詩,先成者賞錦袍。左史東方虬既拜賜,坐未安,宋之問詩復成,文理兼美,左右莫不稱善,乃就奪袍衣之。
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。
狄內史仁傑,始為江南安撫使,以周赧王、楚王項羽、吳王夫差、越王勾踐、吳夫王、春申君、趙佗、馬援、吳桓王等神廟七百餘所,有害於人,悉除之。惟夏禹、吳太伯、季札、伍胥四廟存焉。[一]
亦見《唐語林》三方正門。
[一]「伍」下《唐語林》有「子」字。
魏僕射元忠每立朝,必得常處,人或記之,不差尺寸。魏僕射本名真宰,武后朝被羅織下獄,有命出之。小吏聞者以告,魏驚喜曰:「汝名何?」曰:「元忠。」乃改從元忠焉。
「不差尺寸」以上亦見《唐語林》四容止門,「魏僕射本名真宰」以下亦見《唐語林》四自新門,似本分列兩條。
朱正諫敬則,代著孝義,自宇文周至國家,並令旌表,門標六闕。
又見《類說》六《傳記》、《紺珠集》十《傳記》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一德行門。
中宗反正後,有武當縣丞壽春周憬,慷慨有節操,[一]乃與王駙馬同謀誅武三思。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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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,同見害,憬遁於比干廟中自刎,臨死謂左右曰:「比干,忠臣也。儻神道有知,明我以忠見殺。」[二]
亦見《唐語林》五。
[一]「慷」原作「存」,據《說薈》本、《唐語林》改。
[二]「儻神道有知明我以忠見殺」十一字,據《唐語林》補。
神龍中,洛城東地若水影,纖微必照,就視則無所見,長史李承喜上表慶賀。
崔融司業作武后哀策文,因發疾而卒。時人以為三二百年來無此文。
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。《御覽》五九六引作《國朝傳記》。《廣記》一九八引作《異纂》。
朝儀:魚袋之飾,唯金銀二等。至武后乃改五品以銅。中宗反正,從舊。
《廣記》一八七引作《異纂》。
景龍中,中宗遊興慶池,侍宴者遞起歌舞,并唱下兵詞,方便以求官爵。給事中李景伯亦起唱曰:「迴波爾時酒卮,[一]兵兒志在箴規。侍宴既過三爵,諠譁竊恐非宜。」於是乃罷坐。
《廣記》一六四引作《異纂》。
[一]「波」原作「被」,據《說薈》本及《廣記》改。「時」《說薈》本作「持」。《大唐新語》三公直門載此句作「迴波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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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酒卮」。按:《朝野僉載》二、本事詩嘲戲載迴波詞首句均作「迴波爾時……」,似「時」字不誤。
景龍中,多於側門降墨斜封,[一]以授人官爵,時人號為斜封官。
[一]「墨」原作「黑」,據《說薈》本改。
景龍中,妃主家競為奢侈,[一]駙馬楊慎交、武崇訓,至油灑地以築毬場。
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。《紺珠集》十《嘉話》。《廣記》二三六引作《異纂》。
[一]「競」原作「竟」,據《說薈》本及《廣記》改。
兵部尚書韋嗣立,景龍中中宗與韋后幸其莊,封嗣立為逍遙公,又改其居鳳凰原為清虛原,鸚鵡谷為幽棲谷。吏部南院舊無選人坐,韋嗣立尚書之為吏部,始奏請有司供褥,自後因為故事。
「幽棲谷」以上,亦見《唐語林》五。以下似當另列一條。
昆明池者,漢孝武所穿,有蒲魚利,[一]京師賴之。中宗朝,安樂公主請焉,帝曰:「前代已來,不以與人。不可。」主不悅,因大役人徒,別掘一池,號曰「定昆池」。既成,中宗往觀,令公卿賦詩。李黃門日知詩云:「但願蹔思居者逸,無使時傳作者勞。[二]」及睿宗即位,謂之曰:「當時朕亦不敢言,非卿中正,何能若是!」無何而遷侍中。
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一言語門。能改齋漫錄六引作《隋唐嘉話》。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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載此條,唐蘭考為誤入。
[一]「蒲」原作「捕」,據《唐語林》改。
[二]「時傳」原作「當時」,據《唐語林》、《劉賓客嘉話錄》改,按《舊唐書》一八八《李日知傳》作「時稱」。
李侍中日知,初為大理丞。武后方肆誅戮,大卿胡元禮承旨欲陷人死,令日知改斷,再三不從。元禮使謂李曰:[一]「胡元禮在,此人莫覓活。」李起謂使者:「日知諮卿:李日知在,此人莫覓死。」竟免之。
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三方正門。
[一]「禮」原作「李」,據《稽古》本、《說薈》本及《類說》、《唐語林》改。
中宗崩,既除喪,吐蕃來弔,深衣練冠待於廟,或曰:「今定陵自有寢廟,[一]若擇宗室最長者,素服受禮於彼,其可乎?」舉朝稱善而從之。
亦見《唐語林》五。
[一]「深衣……寢廟」十四字,《唐語林》作「或曰」,今據補「或曰」二字。
徐彥伯常侍,睿宗朝以相府之舊,拜羽林將軍。徐既文士,不悅武職,及遷,謂賀者曰:「不喜有遷,且喜出軍耳。」
亦見《唐語林》五。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亦載此條,唐蘭考為誤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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崔司知琬,中宗朝為侍御史,彈宗楚客反,盛氣作色。帝優之不令問,因詔每彈人,[一]必先進內狀,許乃可。自後以為故事。
[一]「詔」原作「召」,據《說薈》本改。
代有山東士大夫類例三卷,其非士族及假冒者,不見錄,署云相州僧曇剛撰。後柳常侍亦明於族姓,中宗朝為相州刺史,詢問舊老,云:「自隋已來,不聞有僧曇剛。」蓋懼嫉於時,[一]故隱名氏云。
《廣記》卷一八四引作《國史補》,誤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二文學門。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亦載此條,唐蘭考為誤入。
[一]「懼」字據《說薈》本及《廣記》補。《唐語林》作「懼見」二字。
李大夫傑之為河南尹,有婦人訴子不孝。其子涕泣不自辯明,但言:「得罪於母,死甘分。」察其狀非不孝子,再三喻其母,母固請殺之。[一]李曰:「審然,可買棺來取兒屍。」因使人尾其後。婦既出,謂一道士曰:「事了矣。」俄而棺至,李尚冀其悔,喻之如初。婦執意彌堅。時道士方在門外,密令擒之,既出其不意,一問便曰:「某與彼婦人有私,常為兒所制,故欲除之。」乃杖母及道士殺,[二]便以向棺載母喪以歸。
《廣記》一七一引《異纂》,稍有不同。參見《朝野僉載》五、《大唐新語》四持法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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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一]「固請殺之」以上十字,《廣記》作:「謂寡婦曰:『汝寡居,唯有一子,今告之,罪至死,得無悔乎?』寡婦曰:『子無賴,不順母,寧復惜乎?』」
[二]《廣記》「殺」字在「杖」下。
裴知古自中宗、武后朝以知音直太常。路逢乘馬者,聞其聲,竊曰:「此人即當墮馬。」好事者隨而觀之,行未半坊,馬驚墮殆死。嘗觀人迎婦,聞婦佩玉聲,曰:「此婦不利姑。」是日姑有疾,竟死云。其知音皆此類也。又善於攝衛,開元十二年終,年且百歲。
《廣記》二○三引《異纂》,文字較略。
近代言樂,衛道弼為最,天下莫能以聲欺者。[一]曹紹夔與道弼皆為太樂令,[二]享北郊,監享御史有怒於夔,欲以樂不和為之罪,雜扣鐘磬,使夔暗名之,無誤者,由是反歎服。洛陽有僧,房中磬子夜輒自鳴,僧以為怪,懼而成疾。求術士百方禁之,終不能已。曹紹夔素與僧善,適來問疾,僧具以告。[三]俄頃,輕擊齋鐘,磬復作聲,紹夔笑曰:「明日盛設饌,余當為除之。」僧雖不信其言,冀其或效,乃力置饌以待。紹夔食訖,出懷中錯,鑢磬數處而去,其聲遂絕。僧苦問其所以,紹夔曰:「此磬與鐘律合,故擊彼應此。」僧大喜,其疾便愈。[四]
《廣記》二○三引作《異纂》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五。「洛陽有僧」以下,亦見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,唐蘭考為《隋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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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話》佚文。
[一]「近代言樂……以聲欺者」十七字,原誤屬上條,據《廣記》、《唐語林》改。
[二]「與道弼」原作「沈之弼」,據《廣記》,《唐語林》改。
[三]「具」,《唐語林》作「遽」。
[四]「洛陽有僧」以下一百三十餘字,原缺,據《廣記》、《唐語林》、《劉賓客嘉話錄》補。三書文字互有出入,今擇善而從,以《唐語林》所載為主。
元行賓客為太常少卿,有人於古墓中得銅物,似琵琶而身正圓,莫有識者。元視之曰:「此阮咸所造樂具。」乃令匠人改以木,為聲甚清雅,今呼為阮咸者是也。[一]
《御覽》六一二引作《國朝傳記》,文字甚略。《廣記》二○三引作《異纂》。
[一]「者」字據《廣記》補。
太平公主於京西市掘池,贖水族之生者置其中,謂之放生池。墓銘云:龜言水,蓍言市。
又見《紺珠集》十《傳記》。
今上之為潞州別駕,將入朝,有軍人韓凝禮,自謂知兆,上因以食箸試之。既布卦,一箸無故自起,凡三偃三起,觀者以為大吉徵。既而誅韋氏,定天位[一],因此行也。凝禮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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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五品,至今猶存。
《廣記》一三五引作纂異。
[一]「位」原作「保」,據《廣記》改。
今上既誅韋氏,擢用賢俊,改中宗之政,依貞觀故事,有志者莫不想望太平。中書令元之、侍中璟、御史大夫構、河南尹傑,[一]皆一時之選,時人稱姚、宋、畢、李焉。
亦見《唐語林》四企羡門。
[一]「侍中」二字據《唐語林》補。《唐語林》「元之」作「姚元崇」,「璟」作「宋璟」,「構」作「畢構」,「傑」作「李傑」。
張同州沛之在州也,任正名為錄事,劉幽求為朝邑尉。沛奴下諸官,而獨呼二公為劉大、任大,若平常之交。
今上之誅韋氏,沛兄涉為殿中監,見殺,并令誅沛。沛將出就州,正名時假在家,聞之遽出,曰:「朝廷初有大難,同州京之佐輔,奈何單使一至,便害州將,請以死守之。」於是勸令覆奏,因送沛於獄曰:「正名若死,使君可憂,不然無慮也。」時方立元勳,用事於中,竟脫沛於難,二公之力。
蕭至忠自晉州之入也,蔣大理欽緒即其妹婿,送之曰:「以足下之才,不憂不見用,無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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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分妄求。」至忠不答。蔣退而曰:「九代之卿族,一舉而滅之,可哀也哉!」至忠既至中書令,歲餘以誅死。
《通鑑》二一○《考異》引作《小說》。
開元始年,上悉出金銀珠玉錦繡之物於朝堂,若山積而焚之,示不復御用也。
又見《唐語林》二政事門下。
姚開府凡三為相,而必兼兵部,至於軍鎮道里與騎卒之數,皆暗能計之矣。
又見《唐語林》二政事門下。
郭尚書元振,始為梓州射洪令,徵求無厭,至掠部人賣為奴婢者甚眾。武后聞之,使籍其家,唯有書數百卷。后令問資財所在,[一]知皆以濟人,於是奇而免之。後為涼州都督,[二]路不拾遺。藩國聞其風,多請朝獻。自國家善為涼州者,郭居其最。
亦見《唐語林》二政事門下。
[一]「后」原作「後」,「問」原作「聞」,據《唐語林》改。
[二]「後為涼州都督」六字,《唐語林》作:「大足年間,遷涼州都督。元振風神偉壯,善於撫禦,在涼州五年,夷夏畏慕,令行禁止,牛羊被野。」
今上之初,吐蕃傾國作寇,某官薛訥為元帥以禦之,大捷而還,時有賀者退曰:「薛公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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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有禮,宜有凱旋。」
故事:每三月三日、九月九日賜王公以下射,[一]中鹿賜為第一,[二]院賜綾,[三]其餘布帛有差。至開元八年秋,[四]舍人許景先以為徒耗國賦而無益於事,罷之,[五]其禮至今遂絕。
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亦載此條,唐蘭考為誤入。原與上條相連,《說薈》本無此條,據《劉賓客嘉話錄》另列一條。
[一]「公」原作「宮」,據《劉賓客嘉話錄》改。
[二]「中鹿賜為第一」,《劉賓客嘉話錄》作「中鹿鳴賜馬第一」。此處似有脫誤。
[三]《劉賓客嘉話錄》無「院」字。
[四]「開」原作「閑」,據《稽古》本、《小史》本及《劉賓客嘉話錄》改。
[五]「罷之」二字,原作「乃破執之」,據《小史》本及《劉賓客嘉話錄》改。
京城諸州邸,貞觀初所造。至開元初李尚書入,悉賣與居人,以錢入官。
崔湜之為中書令,河東公張嘉貞為舍人,湜輕之,常呼為「張底」。後曾商量數事,意皆出人右,湜驚美久之,謂同官曰:「知無?張底乃我輩一般人,此終是其坐處。」湜死十餘載,河東公竟為中書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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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、《類說》六《傳記》、《紺珠集》十《傳記》。《廣記》二六五(談刻初印本)引作《異纂》。亦見今本玉泉子。
東封之歲,洛陽平御路,北市東南隅得銘漢丞相長史朱買臣墓云:「蓍言市,千載之後阿誰是?」
十七年,丞相源乾曜、[一]張說以八月初五今上生之日,請為千秋節,百姓祭皆就此日,名為賽白帝。羣臣上萬歲壽,王公戚里進金鏡綬帶,士庶結絲承露囊,更相遺問。
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、《紺珠集》十《嘉話》。
[一]「十七年丞相」五字原屬上條之末,「十七」作「七十」,據《小史》本改。此記開元十七年事,見舊唐書玄宗紀。
十九年春,詔州縣社及奠並不得用牲牢,薦脯醢而已。十九年夏,詔京都置太公廟於孔子廟之西,以秋春仲月上戊日致祭,漢留侯張良配享,置令丞、錄事各一員。
原與上條相連,《類說》、《紺珠集》引上條均不及此節,今據《小史》本另列一條。
洛陽畫工解奉先為嗣江王家畫壁像,未畢而逃。及見擒,乃妄云:「功直已相當。」因於像前誓曰:「若負心者,願死為汝家牛。」歲餘,奉先卒。後歲餘,王牸產一騎犢,有白文於背曰「解奉先」,觀者日夕如市。時今上二十年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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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見《類說》六《傳記》、《紺珠集》十《傳記》。《廣記》一三四引作纂異。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亦載此條,唐蘭考為誤入。
后土祠,隔河與梁山相望,舊立山神像以配,座如妃匹焉。至開元中年,始別建室而遷出之,或云張燕公之為也。
懷州北有丹水,其源出長平山下。傳云:秦殺趙卒,其水變赤,因以為名。今上始幸太原,知其故,詔改為懷水,[一]潼津關為周密。[二]
《廣記》三九九引作《異纂》。
[一]「詔」字據《廣記》補。
[二]《廣記》無「潼津關為周密」一句。
開元初,司農卿姜師度引洛水灌朝邑澤,盡發以修堤堰,墓為水所湍擊,今寖頹削焉。
崔潞府日知,歷職中外,恨不居八座。及為太常,於都寺廳事後起一樓,正與尚書省相望,人謂之崔公望省樓。
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、《類說》二六《異纂》、《紺珠集》三《異纂》。《廣記》一八七引作《異纂》。
俗五月五日為競渡戲,自襄州已南,所向相傳云:屈原初沉江之時,其鄉人乘舟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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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,[一]意急而爭前,後因為此戲。
[一]「求」,《稽古》本作「救」。
晉謝靈運鬚美,臨刑,施為南海祗洹寺維摩詰鬚。[一]寺人寶惜,[二]初不虧損。中宗朝,安樂公主五日鬥百草,欲廣其物色,令馳驛取之。又恐為他人所得,因剪棄其餘,遂絕。
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、《類說》二六《異纂》、《紺珠集》三《異纂》、《說郛》三八傳載。《廣記》四○五引作《異纂》。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亦載此條,唐蘭考為誤入。菉竹堂本雲仙雜記九引作《異纂》。
[一]「洹」原作「恆」,據《類說》五四、《說郛》、《廣記》、《劉賓客嘉話錄》改。《類說》二六作「園」。
[二]「寶」原作「保」,據《類說》二六、《廣記》、《劉賓客嘉話錄》改。
雲陽縣界多漢離宮故地,有樹似槐而葉細,[一]土人謂之玉樹。楊子雲甘泉賦云「玉樹青葱」,後左思以雄為假稱珍怪,蓋不詳也。[二]
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、《類說》二六《異纂》、《紺珠集》三《異纂》、《說郛》六七《異纂》。《廣記》四○六引作《異纂》。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亦載此條,唐蘭考為誤入。
[一]「有樹似槐」原作「地有以槐」,據《類說》五四、《類說》二六、《廣記》改。
[二]「蓋」字據《說薈》本及《說郛》、《廣記》、《劉賓客嘉話錄》補。
江寧縣寺有晉長明燈,[一]歲久,火色變青而不熱。隋文帝平陳,已訝其古,至今猶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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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、《說郛》六七《異纂》。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亦載此條,唐蘭考為誤入。
[一]「晉」,《說郛》作「吴」。
舊人皆服袞巾,至周武始為四脚,國初又加巾子焉。
高齊蘭陵王長恭白類美婦人,乃著假面以對敵,與周師戰於金墉下,勇冠三軍,齊人壯之,乃為舞以效其指麾擊刺之容,曰代面舞也。[一]
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、《紺珠集》十《傳記》。
[一]「曰代面舞也」,原作「今人面是」,據《紺珠集》改。《類說》作「面具是也」。按:崔令欽教坊記敘此作「大面」。
靈州鳴沙縣有沙,人馬踐之,輒鎗然有聲。持至他處,信宿之後,而無復聲矣。
《廣記》三九八引作《異纂》。
今開通元寶錢,[一]武德四年鑄,其文歐陽詢率更所書也。
又見《說郛》二一《嘉話》。《廣記》二○八引《異纂》,與卷中歐陽詢觀索靖碑條相連。
[一]「開通元寶」,《小史》本及《說郛》作「開元通寶」。
王右軍蘭亭序,梁亂出在外,陳天嘉中為僧永所得。至太建中,獻之宣帝。隋平陳日,或以獻晉王,王不之寶。後僧果從帝借搨。及登極,[一]竟未從索。果師死後,弟子僧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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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之。太宗為秦王日,見搨本驚喜,乃貴價市大王書蘭亭,終不至焉。及知在辯師處,使蕭翊就越州求得之,以武德四年入秦府。貞觀十年,乃搨十本以賜近臣。帝崩,中書令褚遂良奏:「蘭亭先帝所重,不可留。」遂秘於昭陵。
又見《說郛》二一《嘉話》。
[一]「登」下《說郛》有「帝」字。
晉平南將軍侍中王廙,[一]右軍之叔父,工草隸飛白,祖述張衛法。後得索靖書七月二十六日一紙,每寶翫之。遭永嘉喪亂,乃四疊綴於衣中以過江,今蒲州桑泉令豆盧器得之,疊迹猶存。
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。《廣記》二○七引作《異纂》。
[一]「廙」原作「冀」,《類說》作「厲」,據《廣記》改。
王右軍告誓文,今之所傳,即其草,不具年月日朔。其真本云:「維永和十年三月癸卯朔九日辛亥。[一]」而書亦真小。開元初年,潤州江寧縣瓦官寺修講堂,匠人於鴟吻內竹筒中得之,與一沙門。至八年,縣丞李延業求得,上岐王,岐王以獻帝,[二]便留不出。或云:後却借岐王。十二年王家失火,圖書悉為煨燼,此書亦見焚云。
《廣記》二○九引作《異纂》。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亦載此條,唐蘭考為誤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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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一]「日」原作「月」,據《劉賓客嘉話錄》改。
[二]「岐王以獻帝」五字,原作「獻」,據《劉賓客嘉話錄》改。《廣記》作「王以獻上」。
盧黃門思道仕高齊,久不得進,時和士開方貴寵用事,或謂盧曰:「何不一見和王?」思道素自高,欲往,恐為人所見,乃未明而行。比至其門,立者眾矣,盧駐轡望之,彼何人斯,森然而與槐柳齊列。因鞭馬疾去。有過盧黃門思道者,見一胡人在座,問此何等,答曰:「從兄浩。」反語盧浩尚為老胡。
梁常侍徐陵聘於齊,時魏收文學北朝之秀,收錄其文集以遺陵,令傳之江左。陵還,[一]濟江而沉之,從者以問,陵曰:「吾為魏公藏拙。」
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、《類說》六《傳記》、《紺珠集》十《傳記》、《說郛》六七《異纂》。《御覽》五九九引作《國朝傳記》。
[一]「還」原作「速」,據《說郛》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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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遺
隋末有河間人,皻鼻使酒,自號郎中,每醉必毆擊其妻。妻美而善歌,每為悲怨之聲,輒搖頓其身。好事者乃為假面以寫其狀,呼為踏搖娘,今謂之談容娘。[一]
見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,唐蘭考為《隋唐嘉話》佚文。又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,題為「踏搖娘」。參見教坊記、樂府雜錄。
[一]「容」字據《類說》及教坊記補。《類說》末句作「今轉為容娘是也」。
煬帝宴羣臣,以唐高祖面皺,呼為阿婆。高祖歸,不悅,以語竇后,后曰:「此吉兆。公封於唐,唐者堂也,阿婆即是堂主。」高祖大悅。
見《類說》本五四《嘉話》、《紺珠集》十《嘉話》,均題為「阿堂婆主」,似為節文。《唐語林》四賢媛門載此事,蓋出《傳記》原文。具錄於後:
高祖乃煬帝友人。煬帝以圖讖多言姓李將王,每排斥之。而後因大會,煬帝目上,呼為阿婆面。上不懌,歸家色猶摧沮。后怪而問,久之方說:「帝目某為阿婆面。」后喜曰:「此可相賀。公是襲唐公,唐之為言堂也,阿婆面是堂主。」上大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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隋煬帝鑿汴河,自製水調歌。
見《類說》五四《嘉話》,題為「水調歌」。《紺珠集》十《嘉話》,題為「水調」。
隋楊素破突厥,文帝賜以萬釘寶帶。
見《紺珠集》十《嘉話》,題為「萬釘寶帶」。
吳郡獻松江鱸,煬帝曰:「所謂金虀玉膾,東南佳味也。」
見《紺珠集》十《嘉話》,題為「金虀玉膾」。參見《類說》六南部花記。
鄭公嘗出行,以正月七日謁見太宗,太宗勞之曰:「卿今日至,可謂人日矣。」
見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,唐蘭考為《隋唐嘉話》佚文。
左史東方虬,每云:「二百年後,乞與西門豹作對。[一]」
《廣記》二○一引《異纂》。亦見《唐語林》五。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亦載此條,唐蘭考為《隋唐嘉話》佚文。
[一]「與」,《唐語林》作「爾」,《嘉話》錄作「你與」。
唐太宗問高州首領馮盎云:「卿宅去沉香遠近?」對曰:「宅左右即出香樹,然其生者無香,唯朽者始香矣。」
《廣記》四一四引《異纂》。
李淳風奏:「北斗七星官化為人,明日至西市飲酒。」使人候之,有僧七人共飲二石,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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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宗遣人召之,七人笑曰:「此必李淳風小兒言我也。」忽不見。
見《類說》二六《異纂》、《紺珠集》三《異纂》。
《廣記》七六「李淳風」條,於卷中「太史令李淳風」兩條之後接敘此條,出國史《異纂》及紀聞,文字較詳,另錄如下:「……又嘗奏曰:『北斗七星當化為人,明日至西市飲酒,宜令候取。』太宗從之,乃使人往候,有婆羅門僧七人,入自金光門,至西市酒肆,登樓,命取酒一石,持飲之,須臾酒盡,復添一石。使者登樓,宣敕曰:『今請師等至宮。』胡僧相顧而笑曰:『必李淳風小兒言我也。』因謂曰:『待窮此酒,與子偕行。』飲畢下樓,使者先下,回顧已失胡僧,因奏聞,太宗異焉。初僧飲酒,未入其直,及收具,於座下得錢二千。」
[一]「僧」字據《紺珠集》、《廣記》補。
齊吳均為文多慷慨軍旅之意,梁武帝被圍臺城,朝廷問均外禦之計,怯怛不知所答,[一]啟云:「愚計速降為上計。」[二]
見《說郛》六七《異纂》、《說郛》三八傳載。
[一]「怯怛」,傳載作「忙懼」。
[二]末句傳載作「愚意願速降為上」。
齊宜都王鏗,三歲喪母。及有識,問母所在,左右告以早亡,便思慕蔬食,祈請幽冥,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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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夢見。至六歲,夢見一婦人,謂之曰:「我是汝之母。」鏗悲泣。旦說之,容貌衣服,事事如平生也。
《御覽》四一一引《小說》。
余嘉錫《殷芸小說》輯證附錄謂《殷芸小說》敘事終於宋,「此所引當是唐《劉餗小說》」。錄以備考。
人妄告東宮。
見《通鑑》一九一《考異》引《劉餗小說》。
牛弘,煬帝之在東宮也,數有詩書遺弘,弘亦有答。及嗣位之後,嘗賜弘詩曰:「晉家山吏部,魏世盧尚書。莫言先哲異,奇才亦佐余。學行敦時俗,道素乃虛。納言雲閣上,禮儀皇運初彝倫欣有敘,垂拱事端居。」
《御覽》五九一引《國朝傳記》。
元萬頃初為契苾何力征高麗管記,作檄書云:「不知守鴨綠之險。」莫離支報云:「謹聞命矣。」遂移兵固守,官軍不得入,萬頃坐流嶺南。
《御覽》卷五九七引國朝記傳。當即《傳記》。
郭正一為李英公征遼管記,勣還曰:「此段行,我錄郭正一可笑事,雖滿十卷,猶未能盡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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見《類說》六《傳記》,題為「郭正一可笑事」。
漢明帝時,劉晨、阮肇同入天台,見二女,出胡麻飯山羊脯,設桃及酒甚美。踰年乃歸,鄉里皆變,推尋其家,已經七代孫也。
見《類說》六《傳記》,題為「劉晨阮肇」。按:劉阮入天台事,見《御覽》四一、九六七引幽明錄。《廣記》六一「天台二女」條,出《神仙記》,明鈔本《廣記》作《搜神記》。疑非《劉餗傳記》所有。
後魏末,周齊交爭,周人貧甚,嘗獲一齊卒,喜曰:「得一將。」「何以知之?」曰:「著繒禪。」
見《紺珠集》十《傳記》,題為「著繒禪」。
李龜年善羯鼓,玄宗問卿打多少枚,對曰:「臣打五十杖訖。」上曰:「汝殊未,我打却三豎櫃也。」後數年,又聞打一豎櫃,因錫一拂枚羯鼓棬。
《廣記》二○五引《傳記》。事見大唐傳載,文字稍異。《唐語林》五亦載此事,與大唐傳載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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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錄
蘇州洞庭、杭州興德寺,房太尉琯云:「不遊興德、洞庭,未見佳處。」壽安縣有噴玉泉、石溪,皆山水之勝絕者也。貞元中,琯以賓客辭為縣令,乃翳薈,開徑隧,人聞而異焉。太和初,博陵崔蒙為主簿,標準於道周,人方造而遊焉。又顏太師真卿刻姓名於石,或置之高山之上,或沈之大洲之底,而云安知不有陵谷之變耶。
《廣記》二○一引《傳記》。按:此條見大唐傳載。據李肇《國史補序》,《劉餗傳記》記事至開元間。房琯卒於寶應二年(七六三)。此敘貞元、太和年事,當非劉餗原書。《唐語林》五載:「杭州房琯為鹽官令,於縣內鑿池搆亭,曰房公亭,後廢。」疑別為一人。
盧中丞邁有寶瑟四,各值數十萬。有寒玉、石磬、響泉、和至之號。
《廣記》二○三引《傳記》。按:此條見大唐傳載。盧邁活動於貞元間,與劉餗時代不相及,恐非原書所有。
漢中王瑀為太卿,早起朝,聞永興里人吹笛,問是太常樂人否。曰:「然。」已後因閱樂而喚之,問曰:「何得某日臥吹笛耶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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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廣記》二○四引《傳記》。按:此條見大唐傳載。
漢中王瑀見康崑崙彈琵琶,云:「琵聲多,琶聲少,亦未可彈五十四絃大絃也。」自下而上謂之琵,自上而下謂之琶。
《廣記》(談刻本)二○五引《傳記》,明鈔本作傳載,是。此條見大唐傳載。按:漢中王李瑀活動於乾元初年,距開元將二十年。以上四條顯非劉餗原書所有。
按:《廣記》六九「張雲容」條、三一一「蕭曠」條,談刻本均作《傳記》,明鈔本作傳奇,是也。兩條又見《類說》三二傳奇,必非《劉餗傳記》。又四五四「姚坤」條,亦為傳奇體,敘及太和中事,原注出《傳記》,疑亦傳奇之誤。今并不錄。
附記:道山清話載:「予少時嘗與張文潛在館中,因看《隋唐嘉話》,見楊祭酒贈項斯詩云:『度度見詩詩總好,今觀標格勝于詩。平生不解藏人善,到處逢人說項斯。』」按:楊敬之詩見李綽尚書故實,亦誤入今本《劉賓客嘉話錄》。道山清話作者引作隋唐嘉話;蓋涉「嘉話」二字而誤記耳。